这周,我们选出Maroondah Council来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开发规范介绍。

 

Maroondah市政府坐落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位于墨尔本东区,占地61.4平方公里。根据2015年的人口普查显示,人口数为112,310。下图为City of Maroondah的辖区分布。

今天我们主要介绍City of Maroondah对高密度居住区(RESIDENTIAL GROWTH ZONE)的规范要求。

设置RESIDENTIAL GROWTH ZONE 的目的

 

1.实施《州城市规划政策框架》(State Planning Policy Framework)和《地区城市规划政策框架》(Local Planning Policy Framework),包括《市政战略声明》和本地规划政策;

 

2.增加住房密度,提供多层住宅,包括四层建筑

 

3.鼓励此区域住房种类的多样性,并为服务和交通设施提供便利,其中包括活动中心和商业中心。

 

4.鼓励一定规模的开发以提供更密集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区域到其他住宅区域之间的过渡

 

5.确保住宅开发满足该地区的、在规划细则里列出的特殊设计要求

 

6.在适当的区域满足当地社区在教育、娱乐、宗教、社区和其他一部分非住宅使用方面的需求

下面小编来介绍土地使用方面的要求。

Section 1 土地作为以下用途时无需申请批文:

动物饲养(不包括动物寄养所):饲养动物不超过2个;

民宿服务:容纳不超过10个客人,每两个客人必须至少有一个停车位;

独立个人单元房(Granny Flat):每地块仅限一个;

住宅(不包括民宿服务);

食物和饮料场所(不包括便利店,餐厅,酒店和酒馆):每块地必须在商

业区或多功能区100米范围内,且位置必须邻接或者接近主马路;地块临街面必须和商业区或多功能区别的临街面保持一致;可出租的平面面积不可超过100平方米;

居家办公地点;

次级功效安装;

非正式户外活动区域;

医疗中心:所有建筑的总楼层面积必须不超过250平方米;

礼拜场所:所有建筑的总楼层面积必须不超过250平方米;位置必须邻接或者接近主马路;

铁路;

养老院;

商店(不包括成人性用品店和酒行):每块地必须在商业区或多功能区100米范围内,且位置必须邻接或者接近主马路;地块临街面必须和商业区或多功能区别的临街面保持一致;可出租的平面面积不可超过100平方米;

有轨电车;

Section 2 土地作为以下用途时需申请批文:

住宿场所(不包括独立个人单元房、住宅和养老院);

农业用途(不包括动物饲养、训练、养蜂、马厩和动物密集繁育);

动物饲养(不包括动物饲养所)-如果没有满足Section 1的条件:必须不能超过5只动物;

停车场:必须与Section 1或Section 2的其他用途相结合;

洗车场:位置必须邻接或者接近主马路;

社区市场

便民饭店:位置必须邻接或者接近主马路;

便利店;没有满足Section 1上标明的要求;

酒店

休闲和活动场所(不包括非正式室外场所和赛车跑道);

办公室(不包括医疗中心):位置必须在商业区100米范围内;地块临街面必须和商业区临街面保持一致;可出租的平面面积不可超过250平方米;

综合体(不包括娱乐场所,嘉年华,马戏团,夜总会和礼拜场所);

植物苗圃;

服务站:位置必须满足二者之一(邻接商业区或工业区/邻接或者接近主马路);服务站面积必须不超过二者之一(3000平方米/如果它邻接主马路的两边界,则3600平方米);

商店(不包括成人性书籍店,酒行和便利店)如果没有满足Section 1中的条例:每块地必须在商业区或多功能区100米范围内;地块临街面必须和

商业区或多功能区别的临街面保持一致;

功效安装(不包括次级功效安装和通讯设施);

其他不包括在Section 1或3的用途;

Section 3 土地禁止作以下用途:

成人书店

娱乐场所;

动物饲养;

动物训练;

酒行;

妓院;

以电影院为基础的娱乐设施;

马厩;

工业用途(不包括洗车场);

动物密集繁育;

赛车跑道;

夜总会;

零售场所(不包括社区市场、便利店、食品和饮料经营场所、植物苗圃);

市场;

采石场;

客运站;

仓库(不包括商店)。

土地分割

申请批文

分割土地需要申请批文。

划分土地的申请中不包括地块已有一个住宅或停车位的地块,其余必须符合条款56;

并且满足以下表格的所有要求:

划分等级 要求
≥60的地块 所有条款除56.03-5
16-59的地块 所有条款除56.03-1 至 56.03-3,56.03-5, 56.06-1 和 56.06-3.
3-15地块 所有条款除56.02-1,56.03-1至56.03-4, 56.05-2, 56.06-1, 56.06-3和56.06-6.
2地块 所有条款除56.03-5,56.04-2,56.04-3, 56.04-5,56.06-8和56.09-2.

独栋住宅建造和扩建

申请批文

以下情况建造或扩建的单个住宅需要批文:

·地块小于300平方米

·发展必须符合条款54上的要求

 

在这些情况下不需要批文:

·对住宅加盖;

·在建筑物外建造或扩建(车库或车位除外),建筑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距地面高度最大不超过3米的建筑。

建造和扩建两栋或两栋以上的住宅

批文要求

在这些情况下需要批文:

·在已经建有至少一栋住宅的地块上建造新住宅;

·同一地块建造两个或多个寓所;

·扩建住宅的所在地块已经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住宅;

·建造或扩建的住宅在公共区域;

·建筑或扩建住宅。

 

在以下情况,距离街道3米范围内建造或扩建前围栏需要批文:

·围栏连接两个或多个住宅,且围栏高度超过由条款所规定的最高高度要求。

 

开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五层或五层以上(不包含地下室)的公寓开发必须符合条款58中的要求

地块上建造一个独立个人屋不需要申请批文

设计要求

RGZ1

最小后退 3米
建筑覆盖率 60%
渗水率 20%
花园面积 无要求
后花园面积 无要求
前围墙高度 主马路1.2米,其他街道0.9米
限高

13.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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