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置身于以下的环境:您刚刚买了房子且已经搬进来,在与邻居的友好聊天中,您发现该物业曾是严重犯罪现场或用于制造一些化学药品。你会如何反应?
如果您知道了一些有关该房产的背景,您是否还会购买房产?房地产经纪人或卖方有义务告知您吗?在大多数情况下,答案是“否”。但是,维多利亚州《1962年土地买卖法》的修正案扩充了在出售前必须向购买者披露的事项,包括发生严重犯罪的地方。租户发现自己已进入有污名的财产,必须诉诸以下讨论的消费者保护法。
为什么需要法律?
买者自负的古老学说-请买家当心,仍然影响房地产交易。这意味着买主有责任自行查询有关财产。财产检查通常仅限于财产的实际状况。尽管有可能至少在理论上安排一个人调查其“背景”,但这可能是一个困难的过程,尤其是在隐瞒或难以获得此类信息的情况下。
结果,每个州和地区都制定了法律,规定在交易过程中向买方进行一定程度的披露。要求披露的程度和必须披露事项的性质因管辖权而异。此外,《澳大利亚消费者法》第18条认为,在未披露事项但在特定情况下有合理预期的情况下,其行为具有误导性或欺骗性。
问题在于,尽管在涉及例如结构性故障或扩建道路的事项中可能需要公开,但此类信息仅限于影响财产的实际问题。但是,如果此事不涉及身体缺陷,而是涉及诸如谋杀之类的心理或污名化的缺陷,会发生什么?
关注污名对财产的影响不是最近的现象。包括澳大利亚在内的多个司法管辖区的法院都不得不与买家抗衡,他们在购买后发现该财产是严重犯罪或犯罪活动的现场,发生过不雅事件,有人患有某些疾病或一个性犯罪者住在附近。在一个案例中,一个年轻人在悉尼的家中谋杀了他的父母和妹妹。该物业后来卖给一对年轻夫妇。在发现房屋中发生的悲剧性事件后,他们出于宗教理由寻求退出拍卖。
房地产经纪人因没有通知买家那里发生的事情而受到了很大的批评。在巨大的公众压力和新南威尔士州公平贸易办公室的调查之后,该合同被撤销。更为空灵的是,在美国发生了一系列案件,在某些情况下,买方曾因房屋(据称)闹鬼或超自然活动而寻求撤销销售(在某些情况下成功)。
关于污名的披露法律
维多利亚州的立法明确了房地产经纪人和卖方在披露“重要事实”方面的义务。
总而言之,房地产经纪人或卖方在出售土地时不能明知地隐瞒有关财产的任何重大事实。该立法得到阐明实质性事实性质的指导方针的支持。这包括在当前或以前的占领期间,该财产是严重犯罪现场或可能对土地使用者的健康和安全造成长期潜在风险的事件的情况。具体例子包括凶杀等极端暴力行为,使用财产制造甲基安非他明之类的物质或涉及使用危险材料的国防或消防训练场。相关因素可能包括其他潜在买家对该事实的反应,包括他们根据这一透露信息进行购买的意愿。
不遵守规定的供应商和房地产经纪人将受到重罚,甚至入狱。
法律会有效用吗?
与任何新法规一样,我们将不得不拭目以待。但是,可以提出一些初步意见。首先,有趣的是如何理解“明知”一词。如果代理商或供应商仅怀疑问题但不进一步研究,可以避免使用这些规定吗?想到“野性失明”一词。其次,事实可以是一般意义上的或特定意义上的物质。一般意义上似乎很简单,因为它是指大多数人在决定是否购买房产时会考虑的信息。
但是,犯罪要严重到多严重?如果情况涉及种植大麻而不是更加恶劣的物质怎么办?更为复杂的是,重要事实可能对特定买方重要,但对一般买方而言并不重要。例如,在上述情况下,买方的宗教信仰使他们无法住在发生暴力谋杀的房屋中。在这种情况下,潜在买家似乎有责任提出有关他们所关注事项的问题。
尽管有人怀疑,据称是鬼屋的购房者可能不会根据这项法律获得成功,但法律解决了在购置财产而非传统有形财产方面的心理考虑方面的重大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