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澳洲律政部公布了一份审查澳洲情报立法框架的报告——《理查森审查》(Richardson Review),首次对“911”恐怖袭击后澳洲通过的许多国家安全法律进行了广泛审议。据悉,该审查建议政府将现有的《电信(拦截和接入)法》(Telecommunications(Interception and Access Act))和《视频监视法》(The Surveillance Device Act)合并为一部法律即《电子监控法》(The Electronic Surveillance Act)。
澳洲前情报部门负责人Dennis Richardson在一份长达1300页的报告中指出,澳洲现有的电子监控法毫无必要且过于复杂,不符合现在的科技发展趋势。新立法将将允许澳洲情报组织秘密收集代表外国政府参与商业谈判等活动的澳洲公民(包含居住在澳洲的双重国籍公民)情报。澳洲安全情报局也可监控从事外国干涉或间谍活动的澳洲公民。

https://www.zdnet.com/article/australias-tangle-of-electronic-surveillance-laws-needs-unravell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