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旨在保护国家安全的外国投资制度进行全面改革后,外国投资者在竞标敏感资产时将面临更严格的审查,而财相将获得新的权力,包括有权强行撤回先前批准的购买权。 此外,获得有条件许可收购资产的外国投资者将面临由澳洲财政部负责监管的强化合规制度,如果没有遵守条件,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它打算在7月对这些变化进行立法,并于明年1月1日生效,届时,为保护因经济衰退而脆弱的澳洲企业的一系列外国投资制度紧急变化将到期。消息人士称,拟议变更所涉及的内容远远不只是出于对中国的担忧。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将对被定义为“敏感的国家安全企业”的固定资产类别应用新的国家安全测试。这些将包括能源、电信、港口、水和数据部门的资产。
澳洲财相弗莱登柏(Josh FRydenberg)声称,这是自1975年推行外国投资制度以来最重大的变化。“在欢迎来自世界各地的外国投资方面,澳洲有着令人羡慕的往绩。这些改革不会改变这一点,”他说,“我们的原则将保持不变,我们将继续采用一视同仁的办法,视情况对拟议投资进行评估。”联邦因此成立了一个新的关键基础设施中心,以就国家安全问题向FIRB提供建议。在新改革下,该中心也将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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